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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12-050002
- 處分日期
- 2023/05/15
- 違規日期
- 2023/03/14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5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3月14日依據限期改善列管事業名單至貴事業稽查,經查貴事業目前尚未取得氟化氫(L00201)之核可文件,但場內存放有49%氟化氫共約588公斤,因未經核可不得運作關注化學物質,現場以貼封條方式將氟化氫封存於廠內;另貴事業截至112年1月31日止,於毒性及化學物質登記申報系統登載結餘量為22,192公斤,與現場結餘量不符,此部分亦請貴事業於陳述期限內提出說明;然前述未取得核可文件即運作關注化學物質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5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61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東區南門里中華路二段五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