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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90003
- 處分日期
- 2023/09/05
- 違規日期
- 2023/03/0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縣環境保護局112年3月3日派員並委由台宇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M01製程之排放管道(P004)相對準確度(RATA)稽查檢測,依據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監測設施進行安裝時之安裝規範,以及安裝後之性能規格及監測設施確認程序,應符合附錄一至附錄九規定。附錄二、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監測設施之規範(七)性能規格:項目3.相對準確度測試查核(RATA)之相對準確度性能規格須符合下列規定之一:2.排放標準<100 ppm者:≦15%。」。經檢測結果其中二氧化硫測試為17.64%,未符合上開監測設施性能規格≦15%。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管理辦法第4條之附錄二、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監測設施之規範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二林鎮廣興里廣興巷一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二林鎮廣興里廣興巷1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