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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4-111-110003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2/11/14
違規日期
2021/11/1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1月10日派員至貴公司中壢廠(地址:桃園市中壢區福達路二段322巷2號)稽查,查貴公司中壢廠之化學實驗分析室貯有一化學品名「N,N-dimethyl-formamide」,含瓶重計1.45公斤,惟容器包裝標示未有成分含量,另本局人員於111年8月9日前往採樣送驗,經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111年8月23日(報告編號:R-MF55RP3100-007-001)檢驗結果,上述化學品含二甲基甲醯胺含量99.4%W/W,已達列管濃度30%W/W以上;惟貴公司未取得二甲基甲醯胺之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擅自運作(貯存),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2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7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一八六號七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
統一編號
2090969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