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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30001
- 處分日期
- 2018/03/01
- 違規日期
- 2018/01/0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台中分廠於臺中市**區**路*段*巷*號從事基本化學製造業(草酸化學製造程序M01),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中縣府環空設證字第****-**號),案經本局於107年1月4日10時55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未依法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部分:查貴公司已於107年1月15日取得本局核發之試車許可函(公文字號:中市環空字第1060145544號),請貴公司依許可試車函內容辦理後續事宜。限改日期:107年01月15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文化路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肚區頂街里沙田路三段二四五巷六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