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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翔工程行

文號
50-114-010006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1/09
違規日期
2024/10/09
違反法條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罰鍰金額
NT$5,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台端違反環境保護法律(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經本局113年9月13日高市環局綜字第11338577701號函通知台端應於113年10月09日至大東文化藝術中心演講廳參加環境講習,惟台端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局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之規定,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來義鄉文樂村新樂路一五之三號一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光遠路161號
統一編號
8135485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