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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佛利大山莊管理委員會

文號
30-106-040001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17/04/11
違規日期
2017/01/0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社區為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事業,經本局進行水污染源管制資料管理系統審查,貴社區106年2月3日止(適逢節日,申報期限延至2月2日)皆未向本局申報105年度資料。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審查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第4款,爰依同法第5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辦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縣寶山鄉寶山段寶山小段四一三地號
違規地址
新竹縣寶山鄉寶山村寶山一街一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