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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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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凱有限公司-培凱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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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7-030003
- 處分日期
- 2018/03/06
- 違規日期
- 2018/01/0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從事「培凱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有(1)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2)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之缺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107年1月8日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10條規定實施,缺失記點8點,且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之說明二第1項第2款第1目規定,限期107年1月18日改善。又107年1月22日發現未改善,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10條規定,缺失記點8點,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翁公園段二○○八之三七地號,翁公園段二○○八之三八地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翁公園段2008之37地號等2筆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