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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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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90029
- 處分日期
- 2020/09/15
- 違規日期
- 2019/05/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貴公司107年3月19日清除數位天空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產出之廢電線電纜估計約「4.925公噸」,實際駕駛清除機具之車號為「429-TJ之大貨車」;惟貴公司卻將清除日期上網申報為107年8月17日,廢棄物清除重量分別申報為2.5公噸及2.425公噸,且廢棄物清運車輛車號申報為7478-T8,並非實際廢棄物清除日期、清除機具車號及廢棄物清除重量。二、貴公司另分別於「107年2月8日、107年5月3日、107年7月5日及107年10月9日」等4日清除全國數位有限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產出之廢電線電纜估計約「28.945公噸」,其中107年2月8日、107年5月3日及107年10月9日等3日實際駕駛清除機具之車號為「270-TZ之大貨車」,107年7月5日實際駕駛清除機具之車號為「KEC-2666之大貨車」;惟貴公司卻將清除日期分別上網申報為107年2月8日及9日、107年5月3日及4日、107年7月5日及6日、107年10月11日及12日,且廢棄物清運車輛車號均申報為7478-T8,並非實際廢棄物清除日期及清除機具車號。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中埔六街一二一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龍安街二段 1440巷59之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