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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13-060001
- 處分日期
- 2024/06/19
- 違規日期
- 2024/03/07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3月7日派員前往貴公司運作場所(地址:桃園市新屋區永福路380號)稽查,經查貴公司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三乙胺」貯存位置及製程位置皆位於桃園市新屋區永福路388號廠房,本局人員遂至以上場所查核,該場所貯有1桶三乙胺共計35公斤,惟貴公司運作前未向本府環境保護局申請變更貯存場所,屬未依核可文件內容運作事項運作,本局人員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7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汐萬路二段一二六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