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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100019
- 處分日期
- 2020/10/22
- 違規日期
- 2020/03/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善星企業有限公司清除車輛(ZY-859)109年3月10日9時18分清運貴公司廢塑膠混合物(D-0299)(聯單編號:S221391210900071)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稽查發現車內廢棄物發現夾雜塑膠水管(長2.6公尺×直徑13公分)1支及消防帶一大堆超過3公尺,經判定為該廠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予以部份遣返,經查貴公司上開廢棄物,清除前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文武里水管路三段五一二之八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