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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40011
- 處分日期
- 2023/04/13
- 違規日期
- 2023/01/1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檢視錄影資料及本局112年1月16日10時20分派員至臺中市梧棲區稽查,查獲貴公司從事營建工程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污染空氣,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準則第7條規定。違規改善部分:稽查時現場已立即進行灑水作業改善,本局不另予限期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1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2款規定裁處如下:
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規定裁處罰鍰。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民和路一段二六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莊北段1074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