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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得畜牧場
- 文號
- 30-110-120018
- 處分日期
- 2021/12/22
- 違規日期
- 2021/08/2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6,503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10年8月20日16時52分依陳情所指地點查察,稽查時發現農田內有豬屎水污染土壤情事,於當時未發現專管排放情事。2.據該場人員表示因該場廢污水輸送渠道因樹枝掉落阻塞,導致廢污水疏漏至他人農田。3.經查該場廢污水疏漏至農田土壤,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未於事故發生三小時內通報本局,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曁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規定,依法告發。4.現場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5.稽查時該場人員配合度良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503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8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虎尾鎮泰安段一七四地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虎尾鎮墾地里光復33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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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