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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0-070011
- 處分日期
- 2021/07/13
- 違規日期
- 2021/03/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10年2月5日來函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變更,經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110年3月18日函復本局貴公司清除車輛699-W6、KLD-8586、KLD-8106已過戶至他行名下,貴公司未依本局109年8月12日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938892700號函核發109年8月11日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證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大灣里大豐街一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大豐街12號1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