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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090021
- 處分日期
- 2023/09/23
- 違規日期
- 2023/08/0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后里區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經本局於112年8月7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貴公司代表執行廢水處理設備查核原廢水收集設施並採樣,查獲原廢水鎳系集水井(T01-01):鉛檢測值:0.966mg/L(許可登載上限值:0.5mg/L),其原廢水收集設施之原廢水水質項目「鉛」數值超過核准範圍最大值,未符合水污染防治許可內容登載進出處理單元之水質資料,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0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廣福里三豐路三段七二六巷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廣福里三豐路三段726巷5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