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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作畜牧場

文號
30-107-090011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18/10/12
違規日期
2018/06/2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台端所經營之良作畜牧場,經本局派員稽查採樣檢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懸浮固體:194mg/L,限值150 mg/L、生化需氧量:99.6 mg/L,限值80 mg/L、化學需氧量:648 mg/L,限值600 mg/L)。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嘉義縣水上鄉中庄段三三九地號,中庄段三四○地號,中庄段三四一地號
違規地址
嘉義縣水上鄉中庄段339、340、341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