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明工程有限公司
- 文號
- 41-106-010077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1/11
- 違規日期
- 2016/12/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本局派員於105年12月6日前往稽查,稽查時至大內區二重溪段608-8地號巡查,由現場負責人陪同,該址因早上砂石車載運砂土出入,致輪胎挾帶砂土污染道路。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甲仙區中山路五九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大內區二溪里225號前空地(二重溪段608-8地號)
- 統一編號
- 28647374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