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4-110-030020
- 處分日期
- 2021/03/15
- 違規日期
- 2020/02/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2條第6項第5款第4目,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6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145號),所許可清除機具(車輛車號:***-UM)屬行政院環保署(下稱環保署)公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下稱GPS)之清運機具,經查108年8月23日有廢玻璃(R-0401)之清運聯單,惟該清除機具未於產源及處理場有清運軌跡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八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復興路二八○巷四○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三峽區復興路36-1號7樓-1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