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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80008
- 處分日期
- 2018/08/20
- 違規日期
- 2018/07/1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例行性勾稽,本局於107年7月18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公司於107年5月10日產出一批有機性污泥(D-0901)26.35公噸(聯單編號:Q780030210700005)及同年5月18日產出一批有機性污泥(D-0901)22.42公噸(聯單編號:Q780030210700006),委由「永勝環保企業有限公司」清除至「奇新瑞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處理,查該兩批廢棄物分別於清運後67日(107年7月16日)及61日(107年7月18日)處理完成。本案處理機構未於收到廢棄物30日內處理完成,且貴公司未依規定於清運後35日內,主動向事業廢棄物產源所在地主管機關報備。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中埔鄉和睦村後庄一之六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中埔鄉和睦村後庄一之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