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1-060014
- 處分日期
- 2022/06/06
- 違規日期
- 2021/12/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經桃園市政府111年2月22日府經工行字第1110043050號函裁處書,經查獲貴事業龍華廠擅自擴大廠區至龜山區龍壽段901、946、952、967及968等地號土地涉違規使用(原龜山區塔寮坑段坑底小段33-6、244-5、244-7、244-8、244-11地號(整編後為龜山區龍壽段902、903、904、905、906地號))惟與貴事業檢具之廢清書登載地號不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龍壽里龍校街三二巷四○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龍壽里龍校街三二巷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