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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40045
- 處分日期
- 2020/04/30
- 違規日期
- 2020/03/2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6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於109年3月25日派員督察,發現有工廠逸散出灰黑色粉塵情事,確認為廠房屋頂及上方(經排除水蒸氣干擾)持續有逸散行為。查該工廠隸屬貴公司所有,從事噴砂、表面處理製程作業。環保署人員進場督察時,工廠現場人員表示大門口進門左方之廠房內目前進行噴砂製程作業中,粉塵由上方空隙及窗口逸散至大氣中,貴工廠從事噴砂操作行為,致產生明顯之粒狀物散布於空氣中,且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上述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6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處分)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樹區瓦厝街九○巷二三弄一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復興路1133巷6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