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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揚企業社

文號
44-108-080004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8/01
違規日期
2019/04/19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108年4月19日派員稽查,發現台端所有清運車輛(189-T8)車體未設置污水收集孔,致無法有效收集衍生之滲出水,顯未依審查通過之許可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永和街七八號一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永和街78號
統一編號
36677694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