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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4-110012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5/11/19
違規日期
2015/09/1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6,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6000元整,限期於104年12月25日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申請文件,報請本局審查,如未依限送達,視為未改善完成,將依法按日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南區健康路一段二九七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通霄鎮內島里一二二號
統一編號
8939750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