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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030013
- 處分日期
- 2022/03/15
- 違規日期
- 2021/12/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11年1月11日派員至恆耀節能設計有限公司(下稱恆耀公司)稽查,發現貴事業清除車輛882-BW、277-BR等車輛載運廢木材至上開公司,本局111年1月13日請貴事業派員說明,貴事業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字號:109高雄市廢乙清字第0141號),自110年12月1日至111年1月14日清運廢木材(共12車次)至恆耀公司,未事先與委託人訂定契約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3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瑞田街六○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大遼路1之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