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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1-020004
- 處分日期
- 2022/02/08
- 違規日期
- 2021/09/1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8,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開發新建工程(管制編號:H43E2586),領有本府核發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府環水字第1100062154號),惟工區內未設置完整沉砂池A2(有效容量為長8m×寬8m×深1m=64m3),工程作業廢水亦未經過沉砂池沉澱,逕自以2座沉水馬達連接PVC管線排放至工區外道路側溝,貴公司未依核准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內容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85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一段二號八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青平段173地號等2筆土地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