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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強紙器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文號
30-113-010002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1/04
違規日期
2023/11/0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4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二廠領有本府核發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2419-06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1月3日派員稽查,查廠內製程上糊區-手動式上糊機產生之廢水未有連接至廢水處理設施,再查自動式上糊機廢水輸送管線連接至廢水調整槽(T01-01)間有兩處多餘管線接至廠內雨水溝,綜上,皆明顯與許可證內容不符。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4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八德區竹園里新興路一三二五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八德區新興路1325號
統一編號
4375846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