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第八軍團指揮部
- 文號
- 23-113-090009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4/09/20
- 違規日期
- 2024/08/2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第4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8月23日執行環境部營建工地下放名單稽查,發現貴部辦理本市仁德區「仁德營區新建統包工程(管制編號:D111RS8002-1)」缺失如下:1.車行路徑未清洗,缺失記點4點;2.工地出入口屬區域開發工程未設置自動洗車台,缺失記10點;3.施工規模達18條,未設置監測儀表(洗車設備),缺失記點10點;以上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24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0條第4項及第18條規定,有稽查單(含照片)可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空氣污染改善完成報告書乙份)。限改日期:113年11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0條第4項規定及第18條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及其附表一、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旗山郵政九○七六三號信箱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機場路55巷60號
- 統一編號
- 17663832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