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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120030
- 處分日期
- 2023/12/21
- 違規日期
- 2023/09/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5月11日勾稽貴公司台南廠之申報資料,查廢棄物D-0299及R-0701於111年11月起未申報,本局依法處罰鍰,並限期於112年8月31日前改善完成。本局於112年9月12日勾稽複查發現貴公司台南廠雖有申報111年11月起之D-0299及R-0701,惟申報資料有異常及部分漏報,認定上述違規行為未改善完成。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2月0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3-050006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新化區護東路七五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新順里永安路七一巷八弄一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