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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110048
- 處分日期
- 2020/11/30
- 違規日期
- 2020/04/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承攬莊明裕等9人-倉儲新建工程(合約金額:83,946,554元,工程面積:2,498.71平方公尺,執照號碼:(109)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蘆01065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09年11月10日府都建施字第1090285098號函說明十二,該工程已於109年4月10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09年11月5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富陽街八○號一二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南榮段161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