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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10011
- 處分日期
- 2023/01/06
- 違規日期
- 2022/10/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營造業,承攬「111泰建字第214號」興建工程,為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之營建工程,興建工程面積達500平方公尺以上或工程合約經費為500萬元以上之營造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前即先行動工拆除工程基地內違章建築。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四段四五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泰山區莊田路與信華三街交叉路口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