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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永和醫院

文號
40-100-040127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1/04/29
違規日期
2011/03/3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四)3、規定(有害事業廢棄物),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規定,裁處新台幣6萬元罰緩。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一段八一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一段八一號
統一編號
4499877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