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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泰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9-050004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0/05/29
違規日期
2020/04/09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4月9日派員前往貴公司執行固定污染源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M26)排放管道(P715)異味污染物採樣,檢測結果為407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P715)排放口離地面高度21.5公尺,適用排放管道高度18公尺<h≦50公尺,標準值2000」。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7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造橋鄉朝陽村朝陽路一○七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造橋鄉朝陽村朝陽路107號
統一編號
4973907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