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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心牧場

文號
30-107-010059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8/01/11
違規日期
2017/03/3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8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台端放流管有一許可未登載之管線,與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登記事項不符;獨立專用電度表之每日累計用電度數紀錄,及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之每日累計水量讀數紀錄,未依規定保存5年;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未依規定校正、維護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07年2月28日前),檢具恢復原許可操作或申請辦理許可變更等相關證明文件、放流水水量計測設施之校正維護紀錄文件、及自違反之日(106年3月31日)起至提送改善文件日止每日水電表累計讀數紀錄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7年02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3項、第65條第1項、第66條第2項規定,本府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1、附表8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芳苑鄉新寶村海埔路一五一七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芳苑鄉新寶村海埔路1517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