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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6-060080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6/28
違規日期
2017/05/09
違反法條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六甲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再利用機構),經本局於106年5月9日至現場查核發現貴公司六甲廠再利用產品品質未符合CNS15305級配粒料基層、底層及面層用材料之國家標準即逕行銷售。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附表編號14、電弧爐煉鋼爐碴(石)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善化區文昌里中正路八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六甲區中社里林鳳營二三一之三號
統一編號
16984929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