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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80004
- 處分日期
- 2021/08/18
- 違規日期
- 2021/06/1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貨物運輸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6月19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於運輸作業過程中,因發生事故(事故地點:本縣蘇澳鎮蘇濱路一段與海山東路交叉路口)未及時預防運送物品(濃硫酸99.5%)洩漏,故將前述硫酸液體逕自排放棄置進道路旁雨水溝(經現場檢驗pH值:4.1),污染本縣水污染管制區(新城溪流域),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6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蘇東里蘇東中路七之一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蘇濱路一段及海山東路交叉口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