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天宮
- 文號
- 20-108-110018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9/11/12
- 違規日期
- 2019/10/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於108年10月20日22時50分前往本市鳳山區國慶十一街前空地稽查,稽查當時發現貴宮於前揭地點放置6台鐵籠車及堆置金紙於地面進行焚燒金紙行為,惟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造成污染。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明鳳三路二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國慶十一街61號對面空地
- 統一編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