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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6-120026
- 處分日期
- 2017/12/12
- 違規日期
- 2014/05/2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102股建字第00666號新建工程」為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經查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經本局核准即逕行施工,應作為義務而不作為仍處於繼續中,行為義務既未消滅。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行為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南路六五號一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登林段727、727-1、728、730地號等4筆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