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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60007
 
            
            
            
                
- 處分日期
 
                - 2018/06/08
 
            
            
                
- 違規日期
 
                - 2018/04/1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預拌混凝土製造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4月13日派員執行「107年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處理機構督察計畫」督察,貴公司學甲廠(管制編號:R9103078)領有混凝土拌合程序(M02)操作許可證,現場查核發現未依許可證內容記錄脈動式袋式集塵器之壓降、設備耗材更換時間、廢棄物清運量,是貴公司未依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7年07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依同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學甲區豐和里美豐一二五之二四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學甲區豐和里美豐一二五號之二四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