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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90015
- 處分日期
- 2019/09/09
- 違規日期
- 2019/06/0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接獲民眾陳情案,派員至本市橋頭區筆秀東路201號稽查,現場為貴公司承攬「黃清音事業廢棄物處置計畫」案,進行清除該棄置場址內桶裝廢棄物(非有害油泥、廢油混合物),作業過程中(吸附之油泥木屑及盛裝於太空包內)及堆置裝好油污木屑混合物太空包,並無防制異味污染物之逸散至周界外之措施,造成下風處空氣充滿了異味污染物,影響當地居民生活品質。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潮州鎮永春里萬隆街五三巷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橋頭區高雄市橋頭區筆秀里筆秀路20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