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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90019
- 處分日期
- 2022/09/28
- 違規日期
- 2022/07/0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7月2日派員至貴公司,查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鹼類化學製造程序-其他基本化學材料製造程序(M01)」試車計畫,會同現場人員至廠內稽查,查污染源:液體、液體混合設施【中和槽*2(試車計畫設施編號:E006(即原操證字第H6519-00號設施編號:E107)】,平日單批未飽和液投入量於3噸以下,當日總計投入約3.54噸未飽和液,導致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無法有效收集、處理製程產生之空氣污染物,致造成大量黃色氣體明顯散布於大氣中。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經建六路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經建六路2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