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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30018
- 處分日期
- 2024/03/13
- 違規日期
- 2024/02/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案經本局於113年2月7日會同交通部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中壢監理站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於本市觀音區台66線與台61線交叉口橋下(大潭發電廠橋下)執行路攔專案,經查貴公司所屬車輛(車牌:KEE-1888)載運廢塑膠混合物(代碼:D-0299),經司機表示廢棄物來源係裕利公司大園物流中心,後續欲將廢棄物清除至榮鼎綠能股份有限公司處理,惟經本局現場查核隨車證明文件未紀錄車號、重量、聯單號碼、清運日期及事業機構(聯單事業機構位於蘆竹區金翔銘有限公司)與實際清運地點不符,視同未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之證明文件。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山峰里中豐路山頂段四九五巷一九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台66線與台61線交叉口橋下(大潭發電廠橋下)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