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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市水資源回收中心

文號
30-111-090004
裁罰機關
臺東縣
處分日期
2022/10/19
違規日期
2022/03/2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51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回收中心工作日報表110年2月28日及110年4月12日摘要表示廢污水貯存至滯洪池,其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尚未領取許可文件階段)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東縣臺東市桂林南路一八一號
違規地址
臺東縣臺東市桂林南路一八一號
統一編號
9350660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