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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亞裕通運有限公司

文號
21-114-033803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3/31
違規日期
2025/01/2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罰鍰金額
NT$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車輛KAA-5638號進入本市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一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並限期於114年5月10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南屯區永定里永春東六路四一七號二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鹽埕區公園二路公園停車場
統一編號
18595209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