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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分署

文號
23-103-090002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4/09/05
違規日期
2014/06/23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依行政院環保署91年12月11日環署空字第0910084483F號令修正發布之「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處準則」規定。限改日期:103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所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第10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柳橋西路一五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宏中街為隨東路交叉口
統一編號
8850000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