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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50007
- 處分日期
- 2022/05/05
- 違規日期
- 2020/07/1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19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屬樹新農產行從事食品(豆腐)油炸作業程序,經查廠房面積大於50平方公尺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達2.25千瓦以上,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2批第2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食品製造/處理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190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行政罰法第26條第3項規定裁處。
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4條及第8條第3項規定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樹新路七九巷一四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俊英街1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