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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勤第三地區支援指揮部北部地區彈藥庫

文號
34-100-080004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1/08/19
違規日期
2011/01/11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8條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8條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0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三和村直坑一○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