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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06-110002
- 處分日期
- 2017/11/22
- 違規日期
- 2017/11/07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運作所產生之噪音,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4月21日派員檢測結果,超過管制標準,並限期於106年7月20日完成改善。改善期限屆滿後,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8月5日23時整派員複查,檢測結果,超過管制標準已於106年10月23日以府環空字第1060042313號函裁處新臺幣2萬4,000元整罰鍰在案。上開裁罰後,本府環境保護局續於106年10月26日夜間0時45分進行複查,經監測結果,仍超過管制標準,已於106年11月16日以府環空字第1060046672號函裁處新臺幣2萬4,000元整罰鍰在案。前開裁罰後,本府環境保護局再於106年11月7日夜間23時50分進行複查,經監測結果,貴公司運作所產生之聲音,於夜間時段檢測值為「Leq(A):53.3dB(A)」,仍超過本縣第2類噪音管制區夜間時段管制標準「47dB(A)」,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通霄鎮五北里六八之四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通霄鎮五北里六八之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