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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90010
- 處分日期
- 2020/09/08
- 違規日期
- 2020/07/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9年7月20日派員至本市鳳山區博愛路及經武路路口旁營建工地稽查,發現貴事業承攬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園道開闢工程(澄清路至大智陸橋以西)」,工程合約經費為新台幣2億5仟6佰萬元整,並已繳交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歸禮巷四二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博愛路-經武路口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