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1-110-020003
- 處分日期
- 2021/02/02
- 違規日期
- 2021/01/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09年11月4日於本市東區裕義路上目視判煙,認定貴商號所有96年9月出廠(第4期車)的4621-*K號自用小貨車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10年1月7日前到檢,貴商號因故申請並經本局同意展延檢測期限至110年1月22日在案,該車輛於110年1月15日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喜樹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2.6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95年10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0m-1。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3月0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2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仁德里中山路八七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南區濱南路49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