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角亭畜牧場
- 文號
- 30-111-100017
- 裁罰機關
- 雲林縣
- 處分日期
- 2022/10/28
- 違規日期
- 2022/09/0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11年9月6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發現貴場已於111年3月16日取得新畜牧場登記證(變更場名、負責人),依法應於取得新畜牧場登記證30天內辦理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變更,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0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二崙鄉大義村田中路二九之九二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二崙鄉八角亭段一○五一地號
- 統一編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