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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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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責任中華民國國軍軍眷住宅公用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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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07-110004
- 處分日期
- 2018/11/01
- 違規日期
- 2015/10/1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合作社所屬『新建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惟未於施工前檢具「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經本局核准,即逕行施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行為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四九號五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林口區建林段633、634、635、639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